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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关于规范公务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的通知
发表于 2020-11-30 | 5869次阅读 | 作者 | 来源

全院教职工:

      为加强学院公务出差活动和差旅费报销内控管理,规范因公出差事前审批程序。依据《西南科技大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》(西南科大发(2017)2号),结合我院实际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出差审批

      1.所有公务出差实行先审批、后出差,未经批准,严禁出差。出差人员须至少提前1天在网上学校OA系统的“办理流程”中办理出差审批,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差;严禁事后报销时提交纸质公务出差审批单办理审批。

      2.出差审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出差事项分管领导逐级进行审批,领导分工可查询学院网站。

      3.公务出差审批实行“一事一批“,因同一事项出差人员请以同行人的方式一并申请审批。

      4.因私请假需离绵的请在“办事流程”中填写“教职工因私请假审批”。

      5.使用教行经费的公务出差,当交通工具为学校派车时,须同时在钉钉平台里填写“信息学院用车申请”。

二、差旅费报销

      1.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从2020年9月1日起所有出差产生的费用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,出差人员返校后须按照财务要求尽快整理票据进行报销。

      2.财务报销时,须将网上办理的出差审批单打印出来,连同票据一起办理报销签字程序。如果是由科研经费支出的差旅费报销由分管科研工作领导直接签字,由教行经费支出的差旅费报销须经党政办审核后,再转交分管领导签批。

      3.所有报销程序须由出差人员本人进行网上财务登记,由教行经费支出的报销待领导签批后,到党政办进行项目授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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